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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15申诉、举报受理范围 单位: 日期:2008-5-7 17:12:46
1、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与生产者、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申诉; 2、根据《消法》规定,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; 3、根据《消法》规定,生产者、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; 4、农民购买、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申诉; 5、对生产者、销售者、修理者违反《部分商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的; 6、生产者、经营者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; 7、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; 8、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、走私贩私等违法违章行为的; 9、工商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的违规、违纪行为; 10、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应予受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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