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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草广告审批 单位: 日期:2008-5-7 17:02:32 一、办理依据 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 二、需要提交的材料 直接向商业、服务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的烟草广告,应当提供以下材料: 1、广告发布企业的营业执照(原件及有效复印件); 2、烟草企业的营业执照、销售许可证(原件及有效复印件); 3、发布的烟草品牌的商标注册证(原件及有效复印件); 4、烟草广告发布合同(原件及有效复印件); 5、广告发布稿样(一式二份。彩稿,加盖骑缝公章,视频广告在只读光盘上用记号笔签字,在叙述该光盘广告内容的纸质材料上加盖公章)。 上述申请材料均为1份,复印件需标明出处并加盖公章,且应使用A4纸。 三、办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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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 地址:鹤壁市淇滨大道177号 邮编:458030 联系电话:0392-3325313 EMAIL:hnhbhjz@sohu.com |